郑州龙海啤酒物资有限公司2013年度销售奖励政策
日期:2019-02-28
我公司在一直执行的“同等产品比质量,同等质量比价格,同等价格比服务”公司销售原则的基础上,特制定了2013年销售奖励新政策:
1、凡2013年全年(不跨年累计)购进我公司各种啤酒用原辅材料累计金额500万元(人民币)的单位(个人),免费安排1人/次加拿大旅游。
2、凡2013年全年(不跨年累计)购进我公司的各种啤酒用原辅材料累计金额350-495万元(人民币)的单位(个人),免费安排1人/次澳大利亚、新西兰旅游。
3、凡2013年全年(不跨年累计)购进我公司的各种啤酒用原辅材料累计金额200-340万元(人民币)的单位(个人),免费安排2人/次东南亚(新、马、泰)或港澳旅游(任选一项)。
4、凡2013年全年(不跨年累计)购进我公司的各种啤酒用原辅材料累计金额100-190万元(人民币)的单位(个人),免费安排2人/次国内云南或海南旅游(任选一项)。
5、凡2013年全年(不跨年累计)购进我公司的各种啤酒用原辅材料累计金额50-95万元(人民币)的单位(个人),免费安排2人/次国内桂林或九寨沟旅游(任选一项)。
6、凡2013年全年(不跨年累计)购进我公司的各种啤酒用原辅材料累计金额30万元(人民币)的单位(个人),免费安排1人/次河南云台山或少林寺或洛阳龙门或开封旅游(任选一项)。
本奖励政策解释权归郑州龙海啤酒物资有限公司所有